西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编辑:桑林徽 作者:佚名 出处:腾讯教育 添加:2006-4-10 浏览: 字体:[ ]

  校址:甘肃省兰州市区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184755

  网址:www.xbmu.edu.cn

  一般规定

  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相关科目(如外语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公平、公正,按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择优录取。

  2.艺术类(艺术文,限招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体育类(体育理)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相关科目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当考生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并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要求。对第二志愿和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4.在招生录取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投放第一志愿报考西北民族大学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比例(120%左右),只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要求投放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身体条件

  医学类、化学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传染性疾病及身体状况不适宜学本专业的考生。

  单科成绩

  本科各专业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不低于90分。

  外语语种

  英语。对报考西北民族大学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

  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文化成绩,与其他投档的考生一样,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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